叙永一男子欠款7万元 有偿还能力拒不履行被强制兑现

2019-05-14 11:00:0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罗永成 记者 郭慧琳) 叙永男子王某祥欠钱不还,叙永法院强制执行。

汪某华与王某祥原本是两口子,王某祥分别向汪某华父母及哥哥多次借款。没想到的是,最后一笔钱刚借到不久,两人就离婚。这婚是离了,钱得还啊,汪某华催债迟迟收不到钱,只好将前夫告上了法庭。

5月14日,记者从叙永县人民法院获悉,在2015年的时候王某祥以工程资金周转为由,分别向汪某华父母及哥哥陆续分多次借款,最后一次是2016年6月借的。从王谋祥出具的欠条上可看到,白纸黑字写着差钱汪某华7万元。

可是在2016年6月底,汪某华和王某祥离婚了,汪某华也走上了催债之路。直到2018年6月底,也没收到王某祥的钱,汪某华便向法院起诉。当时经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其调解协议内容是2018年11月31日前偿还2万,剩余5万在2019年5月31日前偿还,若王某祥未按约履行,汪某华有权就剩余全部未偿还款项申请执行。

结果第一期王某祥不仅没有按期履行,还一直以“我没钱”为由拒绝履行,期间一直避而不见,汪某华只好申请全部执行,就连法院开庭都是通过公告送达的形式通知到王某祥。

王某祥到法院后,一见到执行法官就开始讲困难,哭诉自个儿有多穷。然而此等剧情承办法官早已司空见惯,当场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出行、贷款以及生活各方面予以限制,性质严重的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王某祥听完后,沉默了片刻,询问如果今天立即履行能否解除相应强制措施,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王某祥通过他人账户一次性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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