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抽查七大类食品308批次 不合格63批次已责令下架召回

2019-08-20 11:37:56来源:泸州新闻网编辑:阮长安

近日,记者从泸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酒类、餐饮食品、调味品、水果制品、饮料等七大类食品共计308批次,其中合格食品245批次,不合格食品63批次。

抽检不合格食品 已责令下架和召回

据了解,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胭脂红、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铬(以Cr计)、挥发性盐基氮、镉、吸虫囊蚴、线虫幼虫、绦虫裂头蚴、黄曲霉毒素B1、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项目。

从抽查不合格的食品来看,酒类不合格的因素多为酒精度过高或过低、含有不得使用的甜蜜素,粮食加工品和蔬菜制品不合格因素主要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过高,饮料不合格的因素为铜绿假单胞菌出现问题,另复用餐饮具不合格的因素为查出有大肠菌群。而从这些不合格食品的地域来看,三区四县均有发现。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涉及外省(市、自治区)的,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产品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抽检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31反映。

市场监管人员提示 保存食品要生熟分开

那么,我们平时在保存食品时应该注意些什么?中秋佳节将至,对于购买月饼又该注意什么?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示,在日常保存食品中,要注意生熟分开。禽和海产食品及其汁水,可含有危险微生物,在准备和储存食物时可能会污染其他食物,生肉、禽和海产食品要与其他食物分开;处理生的食物要有专用的设备和用具,例如刀具和切肉板;使用器皿储存食物以避免生熟食物互相接触。

在月饼等传统节令性食品销售和消费的集中时段,月饼生产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管理,确保所销售的月饼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广大消费者也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消费者应增强防范意识,尽量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等正规食品销售场所购买月饼,避免购买腐败变质、颜色或味道异常、超过保质期、无保质期或来源不明的月饼。购买后要按月饼的标签标注贮存条件进行保存。月饼属于高糖、高脂食品,消费者需适量食用。

另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从未批准过保健类月饼,月饼类保健食品属虚假宣传。消费者如发现月饼等生产经营食品单位及购买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发现身边有食品违法行为时,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川江都市报记者 陈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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