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泸州市将对柴油车排气污染物进行遥感监测

2019-10-09 16:44:5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刘晓燕 记者 郭慧琳) 10月8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今年11月1日起,泸州市将对辖区内行驶的柴油车排气污染物开展遥感监测工作。

目前,泸州市已有两处遥感监测点位,分别为江阳区绕城路竹林头(G321线1855KM+600M)、龙马潭区省道307王庄村(G246线274KM+850M)。

监测后将依据《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3845-2017)规定,对6个自然月内连续两次及以上同种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柴油车,判定为排放不合格。

同时,此次工作采取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对“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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