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18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出炉!这3家企业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

2019-12-31 16:01:2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魏杰)12月30日,记者从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泸州市2018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已出炉,全市共有155家企业纳入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据了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纳入评价的企业按结果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等4个等级。此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泸州市共评定出3家环保诚信企业,134家环保良好企业,15家环保警示企业,3家环保不良企业。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将在调整执法监察频次、环保专项资金安排、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等方面加以运用。

据悉,泸州市2018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泸州市第一次开展的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此次评价工作在市生态环境局自主开发的环境信用评价系统上完成,该系统投入167.9万,于2018年底在全省率先建成市级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并投用。

下一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扩大全市参评企业范围,强化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设。

延伸阅读:

一、什么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环境信用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

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依据是什么?

2013年12月18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指导各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该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三、什么企业要纳入环境信用评价?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需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包括: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地方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重污染行业内企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内企业,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污染物排放超标、超总量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上一年度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上一年度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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