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郭荞璐)2月6日,记者从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泸州市已对如何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复工疫情防控发出重要通知,要求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属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复工。
复工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是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须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环境消毒制度、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防疫应急预案等防疫制度和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落实项目管理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是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等的全面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还需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是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等用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隔离场所。
四是配置体温检测点及必要的防护用品。必须在工地进出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储备足够的消毒剂。施工现场须设置口罩回收点,对回收的口罩及时按规定处置。
五需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工地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手续,实行分餐管理,严禁集中就餐;未设置工地食堂的,应选择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严禁在流动摊点就餐。
六是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复工后需要做好哪些日常防控措施?
首先,在进场人员管理方面,需对所有进场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要求其在未收到通知前,暂缓返回泸州。私自返泸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并及时报告属地公安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
同时,配备卫生员,对所有进场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体温检测情况应做好登记备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人员,必须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登记并居家隔离14天,未发现疑似症状才能上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地内。
其次,在防疫宣传教育方面,需对进入工地的所有人员组织开展防疫宣传教育,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做好宣传教育记录(含影像资料)。
第三,在落实防疫措施方面,要求开工时不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不得食用野生动物;无特殊情况严禁从业人员随意进出,购置生活必需品应当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统一购置;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进入会议室、食堂、作业区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并且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宿舍、食堂、厕所、办公室以及其他必要的区域,每天使用符合要求的消毒液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第四,在值班值守方面,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落实专人专班,每日按规定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最后,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送院诊治。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