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丨持续发力不松懈!泸州市生态环境系统积极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2020-02-26 20:58:4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管工作,防止环境污染,泸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按照《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应对期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对涉疫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的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应对期间环境监管工作视频会,安排部署全市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依托“四大流程图”,重点检查泸州市涉疫情医疗机构和病毒实验室检测机构是否按照规范要求收集、暂存和转移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水是否按要求开展消毒处理,是否落实余氯指标检测等;对接纳涉疫情医疗废水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否按要求开展消毒处理,设施(含在线监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达标排放等。对发现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分别计入4张问题清单,实行点球交办,限期办结。

为深入推进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专门制定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流程图、医疗废水收集处置管理规范流程图等“四大流程图”

2月17日至2月25日,泸州市出动执法人员270人次,检查及后督查单位153家次,发现问题209个,已完成整改123个,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纳溪区医疗机构开展后督查

江阳生态环境局

江阳生态环境局制定《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新冠肺炎疫情应对期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将执法人员分为2个检查组,对辖区内涉新冠肺炎疫情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和新冠肺炎病毒实验室检测机构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情况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单位28家次,发现整改类问题35个,已经整改完成26个。

江阳生态环境局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

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龙马潭生态环境局重点针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污水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地和其他涉疫情防控点位等开展环境执法专项检查,累计检查企业(点位)73家次,发放监察通知书9份。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强化防疫体系,确保环境安全。

龙马潭生态环境局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台账

纳溪生态环境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纳溪生态环境局早安排、早部署,主动作为,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小组,深入一线对辖区内医废处置中心、医疗卫生机构、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自1月23日以来,共出动人员278人次,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40家次、医疗机构47家次、城镇污水处理厂22家次。

纳溪生态环境局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

泸县生态环境局

泸县生态环境局印发《泸县新冠肺炎疫情应对期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专项执法行动,强调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全力开展环境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开设发热门诊和定点收治新冠肺炎的医疗机构、涉疫情的集中医学隔离点等单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单位27家次,督促整改问题18个。

泸县生态环境局检查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

合江生态环境局

合江生态环境局按照市局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环境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污水处理情况、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同时,积极配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展秩序维稳组综合执法工作,检查经营场所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量和消毒防护等情况等,加大精准防控力度,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

合江生态环境局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台账

叙永生态环境局

叙永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叙永县新冠肺炎疫情应对期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成立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积极开展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截至2月24日,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检查单位21家次,发现问题27个。对能立行立改的15个问题,已现场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12个问题,已向责任单位下达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导。

叙永生态环境局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置情况

古蔺生态环境局

古蔺生态环境局实施疫情防控每日检查工作制度,持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检查。重点对古蔺县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记录台账等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禁出现医疗废物遗失、泄露等情况。监督指导留置人员观察点新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增加古蔺县饮用水源地监测频次,保障古蔺县人民饮水安全;开展古蔺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专项检查;每天派工作组对医疗机构、留置人员观察点和各区域废弃口罩处置点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督促规范处置。(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供稿)

古蔺生态环境局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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