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泸州市决定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最长可免征至6月份

2020-03-14 13:51:2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郭荞璐)3月14日,记者从泸州市税务局了解到,按全省统一部署,泸州市决定阶段性免、减、缓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据悉,虽然目前泸州市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正逐步进行,但员工工资、场地租金、社保、医保、公积金等费用也使得各类企业压力倍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能在一定程度上纾解企业困难,助力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努力把新冠状肺炎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

那么社保费具体如何减免呢?泸州市税务局作了如下明示:

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免征今年2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减半征收今年2月至4月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社保费“政策大礼包”已经有了,但大中小微企业如何划型、享受减免政策又如何办理呢?泸州市税务局对相关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大中小微企业如何划型?

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划分类型。确保按规定享受相关减免政策。(具体详情可扫描识别下图中的二维码)

享受减免政策如何办理?

“企业只管发展,手续社保来办。”根据企业划型结果,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企业无需提交减免申请及材料,可通过网上经办系统查询减免金额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含个人缴费部分)。企业也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

已缴纳2月社保费如何处理?

对于已缴纳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扣除减免后应缴费金额部分。根据参保单位的意愿,可选择冲抵以后月份缴费(参保单位无需申报);也可选择直接退费(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等多种“不见面”方式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即可,无需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

缓缴期间如何办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

在缓缴期间,职工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应先补齐单位及职工个人部分的缓缴社会保险费,补齐后不影响职工相关待遇。

泸州市税务局还特别提醒道,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