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从五个方面实施职称倾斜政策

2020-03-23 18:26:3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对实际参加新冠肺炎疫情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科研攻关等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五个方面实施职称倾斜政策,相关人员可就近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优先申报评审。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实行评聘结合的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组织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

开辟评审绿色通道。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受到记大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的,可放宽任现职年限、业绩要求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对援湖北医疗队和高风险区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内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单独划线;任现职期内申报参加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免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理论考试。

评审中突出抗疫表现。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年度职称评价指标,作为加分项。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药物疫苗研发情况、防疫设施施工方案、工作总结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做好评审通过后的岗位聘用工作。事业单位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流行病学研究等科研攻关一线人员,其岗位聘用(任)按照我省《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川疫指发〔2020〕29号)执行,聘用(任)岗位后,占核准的本单位岗位数量。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并通过高一层级职称评审的,可跨层级直接聘用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最低等级;其他获得市(州)级以上表彰和记功以上奖励的,可直接聘用同一层级高一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

优化评审服务。简化材料、优化程序,合理安排职称评审,不搞突击性申报、评审,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适当休整时间,不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增加额外负担,使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心无旁骛投身工作。评审通过后,做好后续岗位聘用、兑现工资待遇等有关工作。(泸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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