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住房公积金最新调整出炉:月缴存基数上限18695元

2020-06-29 17:33:2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6月29日,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调整泸州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标准,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695元,下限为1650元。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调整后,泸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执行标准为:

2020年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20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2019年的月平均工资。2020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缴存基数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不再重新调整。

职工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分别乘以单位及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之和。

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695元;缴存基数下限按《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发〔2018〕44号)规定执行,即: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即职工工资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来源: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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