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首次聘请30名立法咨询专家 公众参与立法再添新平台

2020-07-02 18:03:2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记者 魏冯

7月1日,记者从泸州市司法局获悉,该局经公开遴选,从79名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报名人员中按“突出法学背景、突出立法权限专业、照顾区域分布”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聘请30人为泸州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其中法学类16人,城乡建设与管理类8人,环境保护类4人,历史文化保护类2人。这是泸州市政府首次聘请立法咨询专家,也是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首批选聘人员。

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是除征求部门、企业及协会、社会公众及法律顾问意见外的另一民主立法渠道,是适应地方立法新形势的内在要求,是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专家参与立法对提高泸州市立法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确保立法的质量有重要作用。

泸州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立法咨询专家主要任务及权利,包括对泸州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及法规、规章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调研、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地方性法规、规章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论证;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前、后评估以及清理;参加市人民政府立法课题的研究、评审;对政府立法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其他重要的立法活动。

同时,立法咨询专家参与立法活动,邀请单位应当按照泸州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酬劳标准支付报酬。立法咨询专家不得无故缺席立法活动,连续三次未参与立法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立法咨询专家库。立法咨询专家有违法行为或损害市政府形象的,由泸州市司法局予以解聘。

早在 4月,泸州市司法局代泸州市政府起草《泸州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办法》,对专家条件、选聘程序、权利义务等作出详细规定,为开展政府立法咨询专家选聘及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为公众参与立法再添新平台;4月27日,泸州市司法局正式发布选聘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的公告。

近年来,泸州市已出台《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办法》《政府立法政协协商制度》《政府立法协调制度》等一系列立法工作机制,为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搭建了多个平台,让立法更能体现社情民意。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