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扫黑除恶群英谱②|王月:铿锵之“月

2020-10-13 18:34: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王月,中共党员,31岁,纳溪区人民法院目前最年轻的员额法官。2013年起,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现任纳溪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扫黑办副主任。同时身兼多种身份:泸州市未成年人心理成长中心法律维权专家和心理辅导专家、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心理辅导专家、纳溪区“清风大讲堂”讲师、“向日葵”及“莲韵.法护航”法治宣讲团成员、河东小学法制辅导员等。

扫除黑恶绝不手软

在杜某某等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中,以杜某某为首的几名被告人长期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高速路段滋扰、追逐、拦截、恐吓过境大货车驾驶员,强行索要财物,严重扰乱了高速路段正常的交通运输管理秩序,对过往大货车司机造成了心理阴影和恐惧,情节严重,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该案在法院审理阶段的承办人就是王月。因为提前介入已对案情有所了解,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王月同志所在的合议庭加班加点阅卷、严格审查证据、分析研判案情、制作庭审预案、集中开庭审理、耐心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庭后认真评议,最终顺利宣判,杜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其余几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刑罚,涉案的用于作案的两辆小车被依法没收,体现了对“车匪路霸”等黑恶势力依法扫除、绝不手软的决心。经过二审,该案被裁定维持原判,案件已生效并交付执行。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王月先后参与审理了付某某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承办了杜某某等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承办了多起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辖区内极大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白天研究案子晚上撰写稿子

2018年专项斗争开展之初,不仅要负担日常办案工作,作为院扫黑办副主任,王月还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直接开展专项斗争工作,牵头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宣传方案、线索摸排方案、培训方案、考核细则,成立案件审理组,建立线索台账等,“白天研究案子,晚上撰写稿子”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常态。因工作需要,曾被区扫黑办抽调3个月,她欣然接受并积极投身新的工作,其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被区扫黑办领导肯定。

法制宣讲全员行动

为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营造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氛围,王月主动请缨,以法官讲坛的形式向该院干警宣传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增强全院干警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使命感,动员全体干警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专项斗争,同时,以该院宣讲团成员身份,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斗争氛围、大力摸排线索、规范线索核查。

关爱守护心灵救赎

由于年龄、心智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身份和角色特点等原因,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逞强耍横、哥们义气”,遇事不能冷静处理且不考虑后果,容易走上涉“黑恶”道路,触碰法律底线。在依法打击的同时,如何有效预防此类犯罪并及时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是身为心里咨询师的王月一直关注的问题。在其承办的未成年人小龙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坚持教育感化、追踪帮教,通过庭前调查报告、庭审“心里话”、判前预估、判后交流回访等方式,尤其强调对小龙的心理疏导,筑强其心理设防能力,从源头上杜绝“黑恶”犯罪的产生。而今,小龙走上了正常的生活、学业之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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