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法院联动办案  让泸州一企业“涅槃重生”

2021-01-26 15:41:0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消息(肖则兰 任燕 泸州频道 胡容)“原本以为今年都没办法上班,正在为过年钱发愁。没想到1月中旬新公司又通知回原厂上班,还提前预发了1月份的工资。”1月25日,泸州首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刘华(化名)激动地说。

“泸州首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能够如此快速的进入运营模式,离不开四川泸州江阳区法院的快速执行,为我们解决困境。”泸州首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叶小兵说,“如果江阳区法院在执行后没有继续跟进,并积极与重庆江北法院协商,公司厂房和办公楼里被江北区、渝北区法院及隆昌法院查封的所有资产无法搬迁,公司也就不能进入运营状态。”

原来,近日江阳区法院利用2020年7月,川渝两地高级法院签订《四川、重庆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通过跨区域合作,成功执行三起共涉3500万元的追偿权纠纷案件,让泸州一企业“涅槃重生”,90余名工人再就业。

一企业陷入债权纠纷法院强制执行启动拍卖程序

2019年5月29日,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刘某分别向泸州市某银行借款980万元和970万元;2020年3月23日,该公司又向某贷款公司借款1520万元,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借款提供担保。肖某、刘某某、敖某、重庆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为借款提供反担保,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其自有的厂房和办公楼向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借款期满后,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刘某未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依照约定,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8日至9日为他们代偿借款本息共计3500余万元。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重庆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肖某等六被告起诉至江阳法院,同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随即,江阳法院对被告抵押的厂房和办公楼进行查封。2020年7月16日,该案经江阳法院开庭审理后,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书生效后,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等6被告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原告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江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然无法履行,江阳法院立即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依法处置查封财产。通过两次司法网拍,泸州明德诚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3700万元竞得拍卖物。之后,该公司拟将竞买的上述不动产交与其独资设立的泸州首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使用。

买受企业遇困境两地法院联合办案解“僵局”

据叶小兵介绍,江阳法院在交付拍卖标的物过程中得知,被执行人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因债权纠纷,其厂房和办公楼内的设备、产品等资产先后被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法院以及四川隆昌法院查封。同时,该公司已经出现停工停产、拖欠90余名工人薪资70余万元,以及工人多次集体讨薪、供应商集中讨要货款的状况。

“工人讨薪、厂房和办公楼不能用、供应商追货,如果不能交货就要赔付货款……”叶小兵说。泸州首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一度陷入困境,怎么才能破解这个僵局?

面对这一情况,江阳法院主动作为。据办案干警潘亮介绍,为及时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江阳法院立即向重庆江北法院发出协助请求。“经过江阳区法院法官到重庆江北法院进行协商后,重庆江北法院同意江阳法院将其查封的室内物资进行转运存放,并将到达现场给予配合。1月14日上午,在江阳区法院的监督下,20余名干警连忙将江北法院查封的物资进行转移,经过12小时的连续搬迁,当晚10点将江北法院查封的物资全部搬迁完,顺利将厂房和办公楼交付给买受人。”潘亮说。

1月15日,泸州首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购买设备、材料,组织原公司90余名工人开始投入生产,“重启”公司暂停键。不仅如此,泸州首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还提前发了70多万元的工资。“如果江阳区法院不介入,竞得企业将无法重启。”叶小兵说。

从拍卖成交到新企业进场运营,在四家法院的共同协作下,仅用时40天,充分发挥了司法保市场主体的作用。

“原本以为今年都没法上班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能重新工作,一家老小的生活有保障了,过年心里也不慌。”刘大姐是原公司的员工,停业后,一度处于失业状态,“年龄大了,又没啥文化,出远门上班也是进厂,在这里上班,把家也照顾了,钱也挣了。”刘华说。

同时,为确保泸州首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员工顺利就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江阳法院领导多次与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等部门联系协调,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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