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魏杰) 12月4日,笔者从泸州市生态环境大气科获悉,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泸州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经预测研判,2021年12月4日至7日,泸州市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决定从12月4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温馨提示,在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要做好电煤运输车辆通行统筹工作,不得因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采取“一刀切”。请各区县、园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管控清单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