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动2022”活动开展以来,泸州继续加强专项行动推进,各子行动牵头单位紧紧围绕群众关切,深入开展执法检查;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针对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开展专项抽检。
近日,合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某诊所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存放在治疗室操作台上待用的已开封使用的“民生”牌盐酸消旋山莨菪碱注射液已经超过标称有效期。经查,该产品外包装上有效期至2021年12月,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依法对上述药品予以扣押。
合江县市场监管局据此认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禁止性规定,属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了没收超过有效期药品、罚款1.2万元的处罚。(泸州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