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网购“白化赤狐”当宠物 合江公安:违法!

2022-03-22 18:11:1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周梦颖)3月22日,据合江县公安局消息,近日,一男子在网上购买了一只“白化赤狐”当宠物养,最终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啥?“何某购买的狐狸不是一般的狐狸,是赤狐,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杀害、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都属于违法行为。”合江县公安局相关办案民警说。

据合江县公安局相关办案民警介绍,合江县符阳街道何某在网上浏览动物科普视频,看到狐狸很可爱,便想养一只当宠物。随后,何某通过某宝网花费750元购买了一只“白化赤狐”,交予其女朋友张某帮忙喂养。

近期,合江县公安局符阳派出所根据工作线索,将何某、张某传唤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鉴定,何某所养狐狸为赤狐,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何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除了不能随意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也会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前不久,合江县公安局白鹿派出所在卡口开展查辑工作中,发现一可疑车辆,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仔细搜查,发现后备箱内有两只已死亡的野生动物和一杆气枪。

民警随即将四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讯问。经查,夏某、唐某、费某、汤某四人想吃野味,便邀约于1月19日白天驾车至合江县福宝镇。当天晚上21时至22时,在福宝镇辖区内的天堂坝景区原始森林内,使用气枪、热成像等工具非法狩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麂两只。

目前,四人因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合江公安提示:广大市民应自觉抵制非法收购、出售、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守住法律底线,合法饲养宠物。一旦发现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猎杀贩卖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请立即报警。(图片来源:合江县公安局)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