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8月20日起实施

2022-08-04 18:11:3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郭荞璐)近日,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的影响,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决定进一步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通知明确,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地农民)纳入机制保障范围。启动联动机制临界条件为泸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在统一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下,价格临时补贴将“按月测算、按月发放”。

通知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做好职责范围内补贴对象价格临时补贴的组织发放工作;要做好完善后联动机制的宣传工作,在每次启动联动机制时要同步披露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困难群众对联动机制的理解,保障联动机制平稳实施。

通知自2022年8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通知全文】

http://fgw.luzhou.gov.cn/tzgg/tz/content_88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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