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芝士|劳动者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违反法律规定 签订的声明或协议不具法律效力

2023-04-28 15:00:0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郭慧琳)“近5年来,泸州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977件,其中确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等纠纷占比较高。”4月28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助理豆雪霞说,“劳动者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的现象频出。”

用人单位针在招录、聘用过程中,不能将限制结婚、生育等作为录用条件;新兴业态逐步逐步成功规模发展,网络平台经营者与相关从业人员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应认定双方间的用工关系为劳动关系……

日前,“川宝”和“泸法麒麟”再次相约,邀请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助理豆雪霞一起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涨知识。

问: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要求其支付费用合理吗?

豆雪霞:用人单位的这一行为既不合理,更不合法。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公司已经收取了押金,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退回。如果公司不同意退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

问: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主张?

豆雪霞: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因满一年后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主张的二倍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1个月。

问:劳动者可以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吗?

豆雪霞: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险制度,劳动者自书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或协议等,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没有法律效力。

问: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考核不合格怎么办?会不会被开除?

豆雪霞:劳动者不能胜任当前工作,可以申请调岗或者培训,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问:我国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豆雪霞: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及经期、孕期、 产期、 哺乳期劳动保护等有详细规定。如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尚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即使合同到期,也应当将合同期限延长至上述期间届满。

问:全职家庭主妇有特别的保护吗?

豆雪霞: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法律上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对全职家庭主妇合法权益进行了保障。

据豆雪霞介绍,在日常案件办理中,新业态下网络平台经营者与相关从业人员之间用工关系的认定问题,及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自身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涉及的赔偿问题发生的纠纷越来越多。

新业态下网络平台经营者与相关从业人员之间用工关系的认定问题中,网络平台经营者与相关从业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履行的,应认定双方间的用工关系为劳动关系;双方订立的名为承包、合作等书面合同,实质包括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可以认定双方间的用工关系为劳动关系;双方订立的承包、合作等书面合同中,约定从业人员自主经营,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不宜认定双方间的用工关系为劳动关系;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其用工关系是否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应依据双方之间的用工事实,参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予以判断认定。

在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自身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双重赔偿问题中,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具有双重主体身份,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也是人身侵权的受害人。基于劳动者的双重主体身份,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同时还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即有权获得双重赔偿,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等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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