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危化品企业负责人究竟该干嘛?每半年要交出一份履职报告

2020-09-30 17:25:5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何芳 泸州频道 郭慧琳)“今年以来,对于各级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根源,召开安全工作作风整顿大会、采取聘请外部专家助安、定人定责等举措进行整改。1-9月未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保持受控状态。”近日,在泸州市指挥大厅内,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永清在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作安全生产述职报告。此外,泸州辖区内41家危化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口头述职和书面述职。

泸州是全国16个大化工基地和14个精细化工基地之一。危化品安全监管任务艰巨。如何抓住企业层面“关键少数”,压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泸州市率先探索实施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机制。

据泸州市应急局副局长吴正勇介绍,该市从2013年开始至今,要求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要向市、县级两级应急管理局提交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报告的事项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艺过程管理和作业过程管理,接受各级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12大项93小项。该报告需要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存档备查。

泸州鑫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聂勇在述职报告中表示,今年以来,将工艺、电气、设备等专业部门的检查重点内容、部位、环节形成固定的隐患排查表,照单检查。1—9月,共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39条,所有隐患均由安全环保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验收,形成闭环。对到期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整改的隐患,纳入当月考核,1—8月列入安全环保设施、特殊作业、承包商、习惯性违章行为考核的共计257人次,公司“三违”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原来企业主要负责人只管企业的经营、大生产,往往忽略安全。实施安全生产履职报告,目的是让企业主要负责人清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能职责,依法履职尽责。”吴正勇说:“自2014版《安全生产法》出台后,泸州市应急局再次对履职报告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7项职责进行细化,并将履职报告事项用清单固化下来,督促企业负责人对照进行自查自纠,是否严格落实报告事项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管部门也从过去‘保姆式’监管改变为‘执法式’监管,把重心放在监督制度完善情况,通过台账、记录和重点岗位管理”等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地落实。

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锡江告诉记者:“开展履职工作后,他对自己的履职更清晰了,面对上级突击式检查提问,从过去的支支吾吾换成了准确回答。这项工作还督促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制度规程,按期主持部署工作,常态化带队检查,抓安全生产的程度越来越深。”在一套又一套的机制下,泸州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心中更有底、手上更有力。从过去怕检查,变为敢于直面问题、正视问题,按照履职报告要求有条不紊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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