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第二次会议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

2020-09-30 18:00:3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于波尔 陈先洪)近日,四川省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第二次会议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流域内七个中院及部分区县法院相关领导、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洪汛宣读了四川省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家库名单,并向到会专家代表颁发聘书。

四川省河湖局二级巡视员、副局长宋超在会上表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水污染问题,加大违法犯罪行为制裁和惩处力度,真抓真管、严治严惩,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确保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专家代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阳露昭表示:环境问题关系人类未来的发展,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将全力支持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流域内法院共享研究会成果,为流域内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会上,参会法院就环境资源案件受案范围及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进行了讨论。

一年前,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倡导下,沱江流域七个中级法院在泸州签订了《沱江流域七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了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

一年来,流域内各法院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坚持恢复性司法,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职责担当,优化审判体系,创新审执方式,审判能力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流域内法院审理的多件案件入选全国法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20年全省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泸州中院何锋法官被评为四川省第三届“绿色先锋”。

一年来,泸州中院作为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的法院,积极推动流域内各项协作机制的落地落实。协作机制取得了哪些成绩和亮点?

协作机制领导小组第一任组长、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斌汇报了协作机制运行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并与下一届组长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宏宇进行了交接仪式。

推动搭建交流平台,流域内法院之间的交流更加畅通密切。流域内法院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建立了微信群,成为了一个朋友圈里的朋友,编发了两期《四川省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动态》,在省法院网站设立了沱江流域协作工作专栏,法院之间的互访学习也更加频繁,工作协同更加一致。

建立流域内专家库,审判工作有了专家支持。根据流域各法院的推荐,从全省高校、专家中聘请了19人组成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推行专家证人出庭制度,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设立流域内环境资源专业法官会议,共同为疑难案件“把脉”。各法院都注重将熟悉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的资深法官充实到环资审判队伍,并从中选出26名既精通法律又熟悉环境专业知识的法官作为流域内专业法官会议成员,共同研讨流域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制定量刑规范意见,流域内的审判理念更加统一。流域内法院致力推动全流域一体化司法体系的建立,办理和发布了一批在当地有典型意义的环境资源保护案件,起草了环资刑事案件所涉罪名的量刑意见,积极推动规范流域内环资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