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监督触角、创新监督方式……2021年,泸州市检察机关将这么做

2021-02-09 13:58:0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郭慧琳)2月8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2021年全市检察长工作会,总结了2020年检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1年任务。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并通报了2020年各区县院、市院各内设机构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和“两型”引领基层院建设中优秀团队及优秀个人、脱贫攻坚表扬决定、代宣读省级以上表彰决定,部分区县和部门负责人在会上就2020年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2020年,泸州市检察机关荣获全国优秀儿童之家、全省最佳文明单位、“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先进个人等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119项,18项工作在全国、全省作经验交流,11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或优秀案例。

其中,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胜春在会上表示,泸县人民检察院将各项考评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和部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着力抓细抓实抓好。泸县人民检察院还探索“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检察监督”办案工作模式,依法办理相关案件,实现了泸州市行政公益诉讼“零”的突破等。2020年,泸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等11项集体荣誉,18人次荣获“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等个人荣誉。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显忠在会上交流发言中则表示,合江县人民检察院运用案件评查、专项检查、检务督察等多种手段,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依托流程监控平台,“全程评价+分段评定”方式,加大对案件质量评查。同时,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对在办的热点、敏感、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跟踪分段评定,确保办案的实体和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重点针对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适用,推行“3+2”工作模式,即把好案件流转核查关、把好提前介入关、把好审查逮捕关、建立办案提醒机制、创新证据补充机制,有效破解审查起诉周期长、办案效率不高的难题,实现“案件比”一直保持较低值。

2021年,泸州市检察机关将从全力服务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继续发挥惩治腐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坚持丰富手段,提高监督权威;坚持借智引力,提升监督刚性;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做实检察发展根基;完善业务管理机制,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全面实施“三化”建设,打造“四个一流”机关;深入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检等方面发力。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孝勇表示,泸州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调整监督重点,延伸监督触角,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能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贡献法治力量,服务保障泸州“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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