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查办首例涉嫌假冒涉外专利案 商家或面临20万元以下处罚!

2021-04-06 12:39:0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消息(王晓燕 泸州频道 陈向前)4月6日,记者从泸县市场监管局获悉,在刚刚结束的2021年春雷行动中,泸县查办一起涉嫌假冒涉外专利案,这也是泸州首次查办此类案件。春雷行动中首次查办此类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群众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也进一步优化了泸县营商环境。

据泸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股长余虹江介绍,3月30日,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一家美容店内发现正在销售的“植后”牌解活修护霜(规格:50克/盒),该商品外包装上共标注2个专利成分:“水解β-葡聚糖:专利号100295623”“叶酸、芽孢杆菌/大豆发酵产物提取物:专利号US8,431,364B2”等信息。

经初步核查,该产品“专利成分叶酸、芽孢杆菌/大豆发酵产物提取物:专利号US8,431,364B2”是美国在用专利,“专利成分水解β-葡聚糖:专利号100295623”为韩国失效专利。余虹江说:“这个案件中,泸县的美容院正在销售的产品中的韩国专利是已经失效的,按《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就属于‘假冒专利’。国外的专利,国内商家要引用,是需要授权或者付钱的,失效了还继续使用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受到处罚。”

“知识产权这块,不少群众都不是很重视,在泸县经常查处是一些国内专利失效过期,仍还用在产品宣传上进行售卖的情况,这次涉嫌假冒涉外专利案还是第一次遇到。”余虹江说到。

目前,泸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初步认定美容店的行为涉嫌假冒专利,目前,泸县市场监管局已对“植后”牌解活修护霜(规格:50克/盒)进行查封扣押,并立案调查。

据余虹江介绍,此后要根据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具体要看商家是否对商铺专利失效知情。余虹江说:“商家要是能够提供正常渠道的进货票据,证明自己对专利失效并不知情的话,可以实际根据情况责令整改。”

记者也了解到,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相关法律法规还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据泸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假冒、盗用专利这些行为不仅会侵害专利所有方权益,也容易在市场上滋生伪劣产品,造成恶劣影响。该负责人介绍,保护知识产权也是规范市场行为,一定程度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为经济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商家、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是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侵犯。

记者也从泸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2013年,泸县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来,每年泸县都会开展例如“春雷行动”“蓝天行动”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知识产权宣传进学校、企业、商家。2021年春雷行动以来,泸县市场监管局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00余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9件,罚没金额1.52万元。其中,商标侵权类案件10件,专利侵权类案件7件,地标侵权案件1件,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案件1件。

最后,泸县市场监管局也温馨提示,若您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或是不了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咨询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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