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公安交警多形式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2021-04-25 18:43:0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刘晓燕)2021年是实施“醉驾入刑”的第十个年头。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驾驶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对酒驾醉驾危害性的知晓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酒驾醉驾行为,坚决遏制酒后驾车事故多发势头,泸州公安交警借此契机开展了多形式的“醉驾入刑”十周年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七进”走农村

交警部门充分利用农村强大的群众基础,以赶集日、红白喜事、民俗活动等为契机,向广大人民群众、驾驶员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及后果等相关知识。江阳交管利用赶集日在黄舣镇龙山村摆放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耐心讲解酒驾危害;龙马交管深入辖区走马村、开丰村,利用农村坝坝会和村委会会议之机,围绕酒后驾驶、超员超速、无证驾驶等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叙永交警在龙凤镇借农村群众“红白喜事”之机,到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进行酒驾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等,强化农村群众和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

深入企业讲案例

为开展好酒驾醉驾警示宣传教育,交警部门深入辖区企业开展宣传活动:二大队深入辖区新能源出租公司,通报近期典型事故案例,要求企业定期组织全体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培训,保证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切实维护自身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古蔺交警积极发动辖区各乡镇劝导员、驻村交警、志愿者等群体,深入企业和多车单位开展醉驾酒驾警示教育和“一盔一带”宣传,号召广大驾驶员自觉抵制酒驾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开着车辆去宣传

除“走进去”外,交警部门还利用“流动宣传车”和“大喇叭”的影音动态宣传模式进行更直观、更震撼的宣传。泸县交警开着流动宣传车在城区内巡回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吸引广大群众驻足观看;龙马交管走进金农镇官渡村利用农村大喇叭深入每村每户的优势,开展拒绝酒驾交通安全宣传,让交通安全知识萦绕村社、城区的每个角落,以取得宣传“无死角”的良好效果。

据统计,交警部门4月份共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主题宣传活动120余次,开展宣讲20余场,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5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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