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胡蝶)自6月8日,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赤水河流域船员大会上宣布,率先启动为期3个月的赤水河流域船舶零排放专项整治行动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创新整治措施,为整治工作“开良方”,全力推进整治行动。通过20天的集中攻坚,截至6月28日,除1艘船舶永久性停运、3艘船舶未在本市暂不整改外,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船舶53艘,完成率达88%,整治成效显著。
6月8日,支队组织召开赤水河流域船员大会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并参照长江沿线城市规定,制定了在环保要求方面高于现行国家船检规范、要求更为严格的《泸州市交通运输行业赤水河流域船舶污染防治整改标准》,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通过划分污染防治类别,逐一明确整改标准内容,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可循,对标对标、对症下药。
6月21日,刘冰支队长检查“利航988”整改情况
支队兵分两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赤水河沿线和集中停靠点的船舶进行密集监管,保障在泸州水域运营的船舶均符合污染防治要求。同时,针对不方便在停靠点接受检查的船舶,支队执法人员应船主要求主动上门指导整改。对整改到期后船舶仍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防污染设备、器材和文书的,严禁在泸州水域运营。
向船员培训船舶污染物零排放船员应知应会知识
支队派驻3个督导组到古蔺、合江开展驻点督导,对古蔺太平、合江贯湾、合江先市等集中停靠点的船舶逐条上船核查整改情况,做到“整改合格一条、核查完成一条、投入运行一条”。
向船员讲解船舶污染防治整改标准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印制《赤水河船舶污染物零排放船员应知应会知识》,推广到广大船员,让船员充分认识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的重要意义。同时,支队持续强化现场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规范使用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持之以恒做好船舶防污染,确保船舶污染物零排放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