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解决执行难!今年泸州法院执行到位63.22亿元

2021-12-23 16:35:0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郭慧琳)近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泸州市第十一次执行工作联席会。会议通报了2021年以来泸州市“切实解决执行难”阶段性工作情况。

据了解,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8785件,执结26309件,执结率为91.40%;执行到位金额63.2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83.12%。

成效

今年以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483人次限制乘坐飞机、火车5007人次

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泸州法院可以说是下足了功夫。从联查联控来方面说,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财政、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泸州市公积金中心等部门与法院通力协作,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不断完善。

其中,泸州市交警部门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立了“机动车在线一站式查封、解封工作服务站”,实现机动车在线查封、解封功能。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起查询40955条,反馈22801条,反馈率55.67%;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查询5752条,反馈4513条,反馈率78.46%。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查询17139条,反馈12463条,反馈率72.72%。

从联惩联限方面来说,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接入泸州市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向泸州市292个单位和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市发改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本单位工作、审批系统,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惩戒,有力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体系建立。

其中,龙马潭区法院联合市人民银行、龙马潭区发改局、龙马潭区公安分局、龙马潭区检察院等单位,探索建立失信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信用修复机制,最大程度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2021年以来,泸州法院累计发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483人次,限制高消费6645人次,联动单位限制乘坐飞机、火车5007人次。

在打击拒执犯罪方面,形成了“司法预警—悬赏公告—敦促自首—移送—侦查—公诉+自诉—审判”链性打击拒执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泸州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33起,检察院审查起诉11人,自诉5人,法院依法判处刑罚14人。共向公安机关发起临控请求335次,实施临时控制被执行人106人,司法拘留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399人,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出国35人,罚款196人,罚款金额176.73万元。有效惩治了一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从协同查控方面来看,泸州法院与公安机关开展了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构建“公法联动、资源共享、纠纷同调”工作机制。其中,江阳区人民法院与江阳区公安分局签订《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人找物的协作联动;在两级党委政法委领导支持下,全面落实村、社区综治网格员协助执行机制;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保险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诉讼保全、执行悬赏、执行救助三大保险机制。

泸州法院已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到被执行人123人,查扣被执行车辆42辆;发起律师调查令132次,涉及协助调查单位140家,反馈财产信息102次,到位694.97万元;向社会发起执行悬赏356人,查获34人,到位77.68万元;基层组织协助查找到被执行人159人,其他部门协助查找财产189万余元,查人找物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问题

信用信息未全面实现共享不能实现自动监督、自动采取拦截等

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上,泸州法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在工作中仍然有不足之处,共有五个方面。一是网络查控系统建设还需不断完善,也就是旅馆业住宿登记、户籍、出入境、税务等信息的查询还未实现与法院网络查控系统的对接;不动产过户、股权冻结、住房公积金冻结扣划等线上功能尚未实现;相关信息的查询,部分动产、财产性权益的控制等仍需要登门临柜办理,尚未完全实现查询、控制、处置的网络化和自动化。

二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还未全面实现“互联网+监管”,受信息化条件所限,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全面实现联合惩戒的联通对接和信息共享,多数联席会成员单位仍未将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单位“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不能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采取拦截、惩戒措施。

三是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建构,网络化查人、扣车、限制出境协作机制还未全面建立;网格协作系统反馈率不高,对被执行人的查找工作还存在一定困难。

四是资产网络化处置系统未建设完成,也就是存在违章记录的车辆,还不能实现司法拍卖便捷过户;待处置不动产的在线询价、核税功能还未实现,仍需出具法律文书或函件函询,导致执行案件资产的处置效率不高。

五是执行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泸州执行工作与“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执行方法、措施尚需强化,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尚需完善,打击抗拒执行的高压态势仍需加强。

下一步

强化整体联动全面完成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

接下来,一是泸州法院将与执行联席单位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强化整体联动,并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一道,推动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联合惩戒备忘录签订单位的审批系统和管理系统,全面完成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进综治网格员协助查人找物、见证执行、法治宣传、送达法律文书等协助执行工作,切实提升综合治理工作成效。

二是全市法院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办理涉企执行案件中,对涉企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采取“活封”“放水养鱼”等方式,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通过善意文明执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服务泸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全市法院将始终把执法办案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保持各项质效指标高标准运行常态化。积极推进打击拒执、执转破等重点工作,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持续形成高压打击态势。结合即将开展的“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活动,对大案、要案、难案、类案实施“战役式”攻坚,确保取得关键性的突破。

泸州法院将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奋力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贡献更多法院智慧,创造更多泸州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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