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制定91种追责情形 为国企违规经营投资戴上“紧箍咒”

2022-01-17 10:16:2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周梦颖 蔡惠兰) 如何防止企业出现经营投资违规行为?

针对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或委托其他单位监管的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企业,2021年8月,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对外印发了《泸州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认定、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处理等多方面,为企业经营投资发展理清了“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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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中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监督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规定以及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用市国资委企业监督科科长丁鹏的话来说就是:“责任追究是手段不是目的。以追责办法压实企业各个治理主体合法合规经营投资责任的同时,推动各市属国有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内部审计、重大风险防范以及违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保障企业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近年来,市国资委抓严抓实监督这一法定职责和主责主业,探索创新监督方式途径,持续强化出资人监督效能,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截至2021年底,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5612亿元,较年初增长13.5%;2021年市属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97亿元,同比增长27.4%;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95亿元,同比增长33.2%。

做法

细化91种追责情形人人都有责任遵守“规则”

办法中明确,责任追究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问责,客观公正定责。

如何做到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市国资委耗时一年多时间,通过走访调研、征求专家和企业意见、内部讨论等方式,细化明确了14个追责方面,91种追责情形,以及5种处理方式。让企业在经营投资上,事事有规可循、层层有人负责。

责任追究情形具体分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方面、企业管控方面、风险管理方面、工程承包建设方面、资金管理方面、转让产权、上市公司股权、资产以及资产合作等方面、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投资并购方面等14类追责范围。

处理方式则包括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等。

“我们把日常监管中所遇到的问题都纳入到办法中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根据工作职责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也就是说,不管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还是普通经营管理人员,人人都是参与者,需要遵守‘规则’”。丁鹏说,以前制定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制度比较笼统,系统性、操作性不强,具体怎么追责,如何操作,都没有明确,实施效果不理想。现在,市国资委在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积极探索推进授权放权,加强监督和完善追责制度,在充分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基础上,督促企业规范经营、提高治理水平,这样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也能更好地应对市场的竞争。

办法中明确,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调查核实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认定相关人员责任,保护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恰当公正地处理相关责任人。

“我们从14个方面细化了91种追责情形,由小及大。比如涉及如未履行管理职责,导致租金收缴不及时、资源性资产被承租人擅自转租、资源性资产被破坏等情形,会被追责;未执行国资监管有关规定,导致债务危机,危及企业持续经营,同样会被追究责任。”丁鹏解释道,在资产损失认定方面,除了一般资产损失、较大资产损失、重大资产损失以外,对于资产损失在2000万元以上,或者占发生损失企业追索责任认定年度上年末资产5%以上,将其设定为特别重大损失,按照对应的方式进行处理和追责。

“涉及违纪违法和犯罪行为查处的损失标准,遵照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市国资委相关科室一工作人员说,在责任追究工作过程中,也协同纪检监察机构、司法机关参与其中,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监督人员违纪或职务违法的问题和线索,会移送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也会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更重要的是,市国资委始终把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勇于担当、干事创业作为监督追责的落脚点和出发点,正在制定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投资容错免责办法,全力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改革创新和干事创业,鼓励各企业提出符合本企业、本行业的改革思路和举措,大力营造敢于创新、适于创新的环境氛围。对充分履职尽责的企业负责人在经营投资中所出现的失误,可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容错。

成效

企业迅速行动“量体裁衣”促发展

办法发布后,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泸集团)结合企业实际,也作出响应。从前期调研走访,耗时3个多月时间,制定形成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初稿。

兴泸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刘彬介绍,兴泸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普通工作人员、业务经办人员、监督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都制定了相关追责条例,在督促企业改善自身不足的同时,对日常工作开展也有促进作用。

考虑监督形式的多样化,兴泸集团对于核查工作的开展,也支持多方协同。“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制定的办法中明确,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核查工作,提供审计、评估、鉴证和法律意见等服务。”刘彬说。

近日,川酒集团风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各公司成立或进入集团以来至本年末以来,风控工作的开展情况、内控流程和制度的执行情况、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前期,我们通过对各板块典型企业的走访调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了《川酒集团违规经营责任追究暂行管理办法》,从集团企业管理部、审计部、计划财务部、各子公司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明确责任追究工作主体、职责分工,清晰监督追责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全面落实市国资委对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依法依规、流程清晰、分工明确、协调配合、要件一致的工作要求,提高责任追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为合规开展调查企业违规经营投资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川酒集团相关负责人说。

川酒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会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及权属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集团公司投资经营活动,不断完善权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和细则。同时从制度层面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既要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又要保护经营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敢担当、敢作为、敢负责的同志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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