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魏杰)9月1日,笔者从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获悉,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以下简称禁用区),并明确监管要求。
什么是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通告》所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使用内燃机为动力的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工程起重机械、综合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机械、桩工机械、凿岩机械。
什么时候实施?
通告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哪些地方是禁用范围?
厦蓉高速公路(仰天窝枢纽至白鹤林枢纽)、成渝环线高速公路(白鹤林枢纽至分水岭枢纽)、蓉遵高速公路(分水岭枢纽至仰天窝枢纽)围合的区域(见图)。
会受到处罚吗?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殊情况:
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不受上述要求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