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两个“百分之百”高效办理群众安全生产举报,兑现奖励5万余元

2022-12-12 17:02:2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朱索)为有效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形成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今年以来,泸州市不断健全制度,强化宣传、落实责任,高效核查安全生产群众举报信息25件,核查率100%,按时办结率100%,兑现奖励5.15万元,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6月13日16时,叙永县应急局在“有话请您说”泸州网络问政平台上收到网友实名举报,某液化天然气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再生塔多次发生泄漏,设备带病生产;企业部分员工未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不具备防爆功能的手机进入属于易燃易爆区域。

接到举报后,叙永县应急局会同县经科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通过全面调查取证,举报内容属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叙永县应急局下达执法文书,对该企业处罚款3万元,责令限期改正。要求该企业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人员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理。同时按照《泸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近年来,泸州市先后印发《泸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全生产举报信息处理工作规范(试行)》等制度,明确公开举报渠道、举报受理单位,核查责任以及举报奖励程序等,形成了专人负责受理、第一时间核查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并通过泸州日报、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和生产经营场所、交通要道广告牌等广泛宣传。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拨打12350举报安全隐患事故,最高可奖30万”的公益广告在泸州重要地点、各厂企处处可见。

“建立群众举报制度,旨在通过发动群众举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化解消除安全隐患问题,防止企业带病生产、违法违规生产,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应急局调查评估科科长陈光德表示。

1月26日,泸县应急局接到实名举报信,举报泸县某矸砖加工厂在2021年4月内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受伤事故,且均未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接报后,泸县立即成立由县应急局牵头,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和毗卢镇政府参加的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经调查核实,2021年3月至4月期间,该厂发生4起生产安全事故,其中3起为轻微伤事故,1起重伤事故。2021年4月15日,该厂破碎车间工人邱某在清理输送带上散落到地面上的泥灰时,右手臂不慎被扭断。事故主要原因是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作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合格安排上岗、生产加工机械关键部位未设置防护装置,企业员工未遵守夜班生产制度等,且事故发生后,企业未按规定向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举报内容属实,泸县应急局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依法对该企业处罚13万元,对举报人奖励5000元。

举报有渠道、过程有保障、查实有奖励、整治有追踪,泸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正向纵深推进,市应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大力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共同担当安全“吹哨人”,借助群众“慧眼”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共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共同维护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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