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予恩 泸州观察 龙欣雨
日前,泸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泸州市巨灾救助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明确了突发巨大和重特大自然灾害后各级各部门的应急救助职能职责,对组织机构、救助力量、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助、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精细化、精准化安排规定。
为何要制定该预案?
《预案》明确,该预案目的是对泸州区域内巨灾发生后的应对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进行建立健全,进一步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永建谈到,泸州地形南高北低,江河众多,泥石流、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多发。当巨大和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容易出现“断、乱、慢”三方面的问题,“断”即断通信、断道路、断供电,“乱”即灾害发生时职能部门不知道该干啥,对自己的职能职责没方向,“慢”即救援救助行动缓慢。应急救助工作与“人”密切相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第一要素,需要快速高效的行动。“制定印发该预案初衷就是要达到巨灾应急救助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职能职责更明确,联动合力更强大,救助水平更高效四个效果。”
如何让应急救助快速“动”起来?
《预案》提出应急救助工作总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灾害防范、救援、救灾、救助一体化,实现灾害全过程闭环管理。
在组织机构安排部署上,泸州市减灾委员会统一领导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巨大和重特大自然灾害,在启动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一级应急响应后,仍无法满足应急救助工作需求的情况下启动《预案》,泸州市减灾委办公室成立“巨灾救助安置组”综合指导协调处置,区县减灾委员会和乡镇(街道)防灾减灾管理机构分级负责、管理、执行。
如何让应急救助更有“力”?
《预案》多处提到“协同联合保障”,再次对救助“合力”进行了加强。例如,要求协同联合保障救灾物资,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完善铁路、公路、航空应急运力储备与调运机制,提升协同保障能力,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6小时内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同时,加强空地协同救援等,不断提升人员(伤员)转移、救灾物资投送、空中查灾效率。
此外,泸州首次将“区域协同保障”写入了巨灾救助应急预案。泸州地处川渝滇黔交界,特殊的地理位置也让泸州有了更多的“兄弟市(区)支持力”。如在物资调配上,泸州市与自贡市、内江市、宜宾市、荣昌区、永川区、江津区、遵义市、毕节市和昭通市共9市(区)签订了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协议,建立资源共享保障机制。发生巨灾后,泸州市可向协作市(区)发出支援请求及时组织力量,调配救助物资支援。“以前只是区域协同联动救援,现在对物资协同保障也进行了明确,让应急救助体系更加完善,联动合力更强大了。”刘永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