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蔡惠兰)近日,泸州市人社局、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提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能力,持续推动泸州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将加强协商调解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力争用五年时间,在全市建立起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队伍专业、设施完备、科技支撑、经费保障、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全面提升协商调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形成部门联动质效明显提升、协商调解解决的争议数量在案件总量中的比重显著提高、诉讼争议案件稳步下降的良好局面,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方案》提出六大任务。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深化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劳动关系治理、协商调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党建引领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二是健全协商机制,推动内部和解。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协商机制,鼓励引导当事双方通过协商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做实调解组织,推动多元化解。坚持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切实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四是优化联处机制,发挥“1+X”功效。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按照国家“金牌调解组织”建设标准和《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规定》要求,强化部门联动。五是壮队伍强素质,保障高效服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司法行政、人民法院、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建立本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鼓励和支持法学专家、仲裁员、退休法官等社会专业力量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六是聚合部门资源,夯实工作基础。各部门依职能推动各级调解组织的建立和规范化运行,搭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信息化平台,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建立常态化诉调对接机制等。
《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部门、各区县要把做好协商调解工作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保障工作经费,根据当地实际和既有预算安排,将协商调解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要将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推动相关部门细化考评标准,完善督导检查、考评推动等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协商调解典型案例、优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先进事迹,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知晓度。
《方案》还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调解中心建设标准,以及法院内设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标准及职责任务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