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刘晓燕) 近日,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曝光了两起因为行人的违法和不文明出行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林某驾车行驶至龙马潭区长安加油站附近时,行人贺某为乘坐对向客车突然横穿,林某因避让不及而撞伤贺某,造成贺某轻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徐某某驾车行驶至叙永县永宁汽车站公交站点附近时,遇到行人胡某某刚下公交车,在未仔细观察周围交通的情况下,直接从公交车前快速横穿马路。徐某某驾车直行来不及反应,与胡某某相撞。
上述两起案例均是因为行人随意横穿马路造成的事故,既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又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那么,行人该如何正确过马路呢?泸州公安交警提醒,一是要“专心过”“看仔细”,在有交通信号灯或过街设施的路口,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时,应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从行人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通过,没有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的,应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二是切忌过街时突然加速或倒退折返,行人在没有行人过街设施且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千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这类行为会让车辆驾驶人对行人的行走方向、速度产生误判,无法进行准确的反应及操控。
三是在有道路隔离设施的路段或城市快速路,设有道路隔离设施的路段和城市快速路严禁行人横穿。由于此类道路有严格规定且车速较快,故机动车驾驶人在防范行人横穿方面,警惕性没那么高,对突然出现的横穿行人很难躲避防范,非常危险。
行人如何安全过马路?泸州公安交警还有两个“小技巧”。具体如下:一是举手示意,即在过马路时行人将手高举,可以提前传达给驾驶人,行人即将过街意图和动向,为防御性驾驶提供了必要的空间和时间;二是紧牵手腕,低龄儿童要在监护人带领下过马路,监护人务必紧牵孩子手腕,以防单纯牵着孩子的手被挣脱后跑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