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水上“三中心”巧化三方纠纷 2000吨石英砂“破困”出港

2025-12-15 13:38:1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王宗彦 宋宝乙)近日,一场因租金拖欠引发的仓储纠纷在泸州神仙桥码头陷入僵局——货物滞留近2个月,货主提货无门,码头经营受损,安全隐患潜藏。

泸州水上“三中心”(水上法律服务中心、船员权益保护中心、多元解纷中心)得知这一线索后,主动介入、依法调解,成功破解了码头运营方、租赁企业与个人货主之间的“三角”困局,最终使2000余吨石英砂顺利运离,港口运营秩序得以恢复。

纠纷突起:租金拖欠引发“货物锁死”

“XX隆顺原”是一家石英砂公司,该公司租赁了泸州神仙桥码头的部分库房场地,用于存储货物。然而,因长期拖欠租金,神仙桥码头运营方在多次催收无果后,最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将隆顺源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裁定,冻结了该公司在码头内的相关资产。

矛盾也由此激化,码头仓库内,除了“XX隆顺原”公司的资产,还存放着约2000余吨石英砂,其所有权属于已与“XX隆顺原”公司签订购销协议并付清货款的个人货主。资产被冻结,导致这批已售出的货物同样无法移动,个人货主焦虑万分。码头方则提出,需收取相应的仓储保管费用,否则不予放行。

这批石英砂在码头仓库内滞留了近2个月,不仅占据了宝贵的港口仓储资源,影响码头正常作业流转,长期堆积也存在一定的安全管理风险。一场涉及多方利益、情法交织的纠纷,亟待破解。

“三中心”介入:厘清权责搭建对话平台

了解情况后,泸州水上“三中心”联合泸州海事局港区海事处,对纠纷脉络进行了细致梳理,精准把握各方诉求与矛盾焦点基础上,联系当事方进行沟通协商。

调解过程中,海事人员向各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关于合同履行、物权保护以及《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表示,码头方拥有追索拖欠租金合法权利,但个人货主已支付货款取得的货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码头方无权扣押货主合法财产;货物长期滞留码头,既影响码头货物周转效率,也增加了消防、堆存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对于双方均无益处。

海事人员的释法说理,为陷入情绪对抗的各方厘清了法律边界,也为后续和解奠定了基础。

圆满化解:货物出库与债权追索并行不悖

经过泸州水上“三中心”组织的多轮耐心沟通与协调,三方最终就解决方案达成和解协议:码头方配合个人货主,为石英砂办理出库手续,确保货物尽快运出。同时,码头方保留通过司法程序继续向“XX隆顺原”公司追索其拖欠的全部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协议达成后,在泸州水上“三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石英砂已全部安全、顺利地运离神仙桥码头,码头库容得到释放,运营秩序恢复如常。码头方也通过司法程序追回了欠款。

泸州水上“三中心”兼职调解员、泸州港区海事处副处长王宗彦表示,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泸州水上“三中心”发挥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我们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既维护了码头企业的合法经营权,也保障了货主的财产所有权,更重要的是确保了港口这一重要物流枢纽的安全、高效、畅通。下一步,泸州水上“三中心”将继续深化和发挥作用,积极预防和化解涉水涉港矛盾纠纷,为持续优化泸州港口的营商环境、助力长江上游航运贸易中心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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