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观新闻记者 王迎
3月3日,正月十五,2026全国龙舞闹元宵活动在“中国龙文化之乡”泸州市泸县正式启动。在活动同期举办的全国龙舞发展交流座谈会上,中国群众文化学会龙灯龙舞专业委员会主任宗和云发布主题演讲,为龙舞文化的传承发展提出了建议。

宗和云首先提出了龙舞文化要想传承发展,需要“举办全国性的龙灯龙舞展演、开展系统的理论研究、组织大规模的培训,”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宗和云坦言,相关协会组织缺乏足够的经费,很多设想只能停留在纸面上。
而另一个现实是,绝大多数地方政府根本难以承担跨省调演的成本:一支队伍的交通、食宿、人员补贴等开支动辄数万乃至十数万。这两重困境相互交织,形成难以打破的循环,“专委会经费有限,难以提供充足补贴;地方无力承担高额成本,无法远距离邀请队伍;参演队伍不足,展演影响力受限,资源更难汇聚。”宗和云说。

面对这些困境,宗和云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利用专委会平台,建立“中国龙灯龙舞大联盟”。这个联盟的基本构想是:加入联盟的各地龙舞队伍、传承单位,可以在联盟内部实现资源共享。“具体来说,当某地(比如A地)需要邀请B地的龙舞参加活动,但B地的原生龙舞队伍因故无法前往时,可以通过联盟平台,邀请B地的优秀龙舞教练前来教习A地的队伍,并授权A地的队伍代表B地的龙舞风格参加活动。”宗和云解释道。
他认为,这样既能解决龙舞的传承困难,又有利于龙舞分身参加活动和降低参演成本。“通过授权机制,原生地可以获得一定的版权费或授权收入,被授权地以较低成本获得了高水平的龙舞表演,专委会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服务收入。”宗和云说,这样就形成了多方共赢的局面。
这样的授权机制,如何协调队伍之间的利益关系?宗和云提出了初步想法:一是建立分级授权机制,对于一般的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演采取普通授权模式,对于商业性演出、重大庆典活动则采取独家授权或有限授权模式;二是合理确定版权费标准,按照一定比例在原生地、被授权地和专委会之间分配;三是建立质量管控体系,确保“授权不降质”,维护技艺传承的纯正性;四是打造联盟品牌形象,所有联盟成员队伍,在代表原生地参加活动时,也要统一展示“中国龙灯龙舞大联盟”的品牌形象。
最后,他提出了联盟建设的目标:希望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国主要龙灯龙舞分布区域的联盟网络,培训认证50支以上具备授权资格的龙舞队伍,形成规范有序的授权市场,让龙灯龙舞真正实现“活起来、传下去、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