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代林)近日,泸州海事局纳溪海事处对一艘运输复工复产煤炭船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警示教育、不予处罚”的柔性执法举措,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同时传递海事温度,全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畅通,助力企业开年复工复产。
在野鹿溪临时锚泊区日常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夔江XX”轮在现有配员情况下,超出规定连续航行时间,涉嫌“未落实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附加规定配员主体责任”。
经查,该轮本航次由宜昌关洲驶往泸州石龙岩码头,装载企业复工复产急需煤炭。因急于赶至码头卸货导致超时航行,并非主观恶意违法,且未造成安全危害后果。
针对这一轻微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开设“船员流动课堂”,重点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等法律法规,围绕航行计划制定、疲劳驾驶风险、单人长时间值守危害等内容开展讲解和交流。
经过现场普法教育,船方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场作出整改承诺,表示将严格遵守航行安全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依据《长江海事局关于统一实施现场执法轻微问题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纳溪海事处依法对该轮予以警示教育,不予立案处罚。
此次执法实践,是泸州海事局深化柔性执法、优化监管服务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泸州海事将继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坚守法律底线、严守安全红线的前提下,以包容审慎监管引导船舶船员主动守法,推动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持续优化辖区通航秩序和航运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