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胡容) 7月1日,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7月就业见习岗位,涵盖企业、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组织等多种单位类型,共325个名额,生活补助标准最低2200元/月。

什么是就业见习?
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本人意愿,组织其到经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均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该负责人表示,就业见习时间一般为3至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期限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人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参加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会为见习人员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和保障:一是见习单位将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同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是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时间、岗位、生活费标准和争议解决途径等;三是见习单位会建立见习带教制度,委派专门的带教老师对见习人员进行指导;四是见习单位会对见习人员开展必要的岗前培训,帮助见习人员尽快适应岗位要求;五是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会为见习人员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就业见习经历证明。
就业见习实行自愿报名,符合条件者可以关注泸州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布的见习单位和岗位信息;也可以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小程序进行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还可以直接联系有意向的见习单位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失业青年可不提供)、就业创业证。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