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王鹏)近日,泸州海事局纳溪海事处依托“一泸检查”机制,联合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六大队,对辖区石龙岩码头开展全覆盖、专业化联合安全执法检查,以精准共治筑牢水上安全生产与生态环保双重防线。

今年8月以来,纳溪海事处主动靠前、积极作为,与属地交通执法部门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履职的协同机制,打破以往部门各自监管、重复检查、标准不一的治理壁垒。针对码头、水运企业等共同监管对象,全面推行“一泸检查”的新型监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以精准高效监管护航辖区水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联合检查分工明确、各有侧重、优势互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六大队聚焦码头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重点核查消防设施配备、器材有效期及实操可用性,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通风检测、现场监护等高危作业管控情况,检查危废分区存放、隔离防护与台账登记,逐项核验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隐患自查自纠、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落实情况,夯实码头安全管理根基。
纳溪海事处紧扣水上生态环保与船舶作业防污染核心职责,现场查验沉淀池运行状态、污水压滤机运维情况,核查环保应急物资储备、分类摆放与动态更新情况,审验危废合规转运协议及完整流转台账,抽查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登记闭环记录,从严从细堵住水域污染风险漏洞,守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安全。
结合检查情况,海事执法人员进一步明确辖区码头常态化监管硬性要求: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易耗氧非危险货物及易自热自燃煤装载管理,落实载运19类易耗氧非危险货物船舶“三不开航”禁令,煤类运输须先摸清货物属性,判定是否为易自热自燃煤;三是规范危废与垃圾管理,实现分类存放、专人管理、合规转运、全程留痕;四是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常态化开展防污染与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配齐更新环保应急物资,提升企业自主防范处置能力。
下一步,泸州海事局纳溪海事处将持续深化央地联动、协同共治格局,完善“一泸检查”机制,坚持“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在严守安全与环保底线的同时精简检查频次、提升监管效能,全力营造安全、规范、有序、优质的水路营商环境,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稳定与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泸州海事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