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委常委会会议召开 刘强主持并讲话

2020-04-23 10:14:4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4月22日,泸州市委常委会会议在市委一会议室召开,传达学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省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泸州市贯彻落实意见。泸州市委书记刘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和深厚的为民情怀,为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划定了底线红线、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阶段。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风险防范。要强化安全生产“宁愿辛苦、不愿痛苦,宁愿流汗、不愿流血,宁愿听骂声、不愿听哭声,宁愿尽责、不愿追责”的认识,把各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要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确保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分层分级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安全要求,及时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降低集中复产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要周密部署汛期安全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在汛前专题研究、专题部署汛期安全工作,切实做好安全度汛准备。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好总体方案和专项行动方案,确保行动高标准开展、高质量完成、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加大督查力度。市委、市政府领导要加强对联系区县和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的督导指导;各级安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关键点位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依法依纪依规严查重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市纪委监委、市目标绩效办要统筹开展工作督导,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会议指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纲领性文件,为进一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组织学习《规定》精神,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使命感、责任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市委常委要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把《规定》要求贯穿到全面从严治党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目标绩效办等部门,要对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对责任不落实、管党治党不严的,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追责。

会议强调,要着力推动发展。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抓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把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脚点,以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战斗力,把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新效能。要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六大攻坚行动”,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大招商、招大商,大抓政策、抓大政策,加大“六稳”工作力度,落实“六保”工作要求,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泸州日报记者 罗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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