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纪法贯通 依规依法依纪履职  

2018-06-19 16:21:5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就此多次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增强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本领,既要搞好纪法贯通又要实现法法衔接。

荆棘路上的无悔选择。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在公私之间无悔选择,将党的章程、对党的承诺熔铸进思想,把学习监察法系统深入、融会贯通,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做到既要“愿干、想干”,还要“会干、能干”。在工作中坚持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始终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规定作决策、办事情,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信尽责方能挑起重担。“为国不可以生事,亦不可以为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将自己练就成纪法皆通的多能一专的“专才”,不畏执纪大事的压力,不畏执纪小事的繁琐。“志之所趋,无远勿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遇到执纪方面的困难,“韧”字当头,千方百计解决好执纪问题,把责任扛起来,把担子挑起来,防范权力对金钱的“寻租”,警惕金钱对权力的腐蚀,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点赞 。

融通法制实现法法衔接。“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多学习,多钻研国家纪检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实现法治融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是监督执纪的基础。“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执纪监督是一项长久的基础“工程”,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员”,要有狠抓落实的愚公精神,上下求索的创新精神,促进全面融合,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将纪委监督与监委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履行好双重职责。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在监督之下开展执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让各种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毋庸置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搞好纪法贯通,依规依法依纪履职,将“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当做一种惯性思维,时刻做到敬畏法律、推崇法治、遵循法则,不断提高执纪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向前发展,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更大实效。(文\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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