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泸州江阳区新增省外来泸感染者1例,叙永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在居家隔离中发现)

2022-11-11 10:39:5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川观新闻记者 范芮菱

11月11日,记者从泸州市卫健委获悉,11月10日0时至24时,泸州市江阳区新增省外来泸感染者1例,叙永县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在居家隔离中发现)。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现将新增感染者在泸活动轨迹公布如下,如与以下活动轨迹有重叠,请立即向社区和单位(或居住的酒店)报备,按要求落实隔离管控和核酸检测。

新增感染者在泸活动轨迹:11月9日07:37自省外抵达江阳区佳裕路“先来碗面”面馆;07:55-11:44佳裕路41号农垦垦区地超市(其间8:14-8:16佳裕路乐家超市,10:39-10:41泸州西南梅奥医院);11:50-12:00连江路二段明珠宾馆;12:20-12:36连江路黄焖鸡米饭餐馆;12:51堰塘湾路9联快捷酒店(期间16:40 在楼下新兴副食店购物)。11月10日12:00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健康提示:

1.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大家继续保持高度的防护意识,对有外地旅居史的来返泸人员,抵泸后务必扫“入川码”,按照要求进行行程申报,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2.请广大市民朋友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扫场所码、亮健康码等防疫措施;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方,应严格落实"一扫四查"要求。

3.如健康码变“黄码”:一要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管理;二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要及时到“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检测点不检测“黄码”人员。若您已在封闭管理区内,请在封闭管理区内完成核酸检测。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单位和个人瞒报、知情不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后果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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