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刘晓燕)2012年以来,泸州市各级交警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并将此工作与各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抓落实,使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查获酒后驾驶287起,其中醉酒驾驶165起,饮酒驾驶122起。
合理安排警务,加大查处力度。通过认真分析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规律,提前确定重点区域、路段,集中值班备勤警力,科学设置检查卡点,合理安排警力,以静态巡逻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路面管控力度,重点加强对饭店、餐馆、酒吧等娱乐场所比较集中区域的管控,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落实联动联勤和交叉用警,形成强大整治合力。及时联系各派出所、“交管办”,分片区开展联合执法集中统一行动。各相邻大队(直属一大队与直属四大队、直属二大队与合江大队、直属三大队与泸县大队、古蔺大队与叙永大队)分别派出不少于4位民警,到对方大队开展异地执勤,实行了跨辖区交叉执法,扎实有效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严格执勤执法,强化安全防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规范执勤用语,执法程序严密合理,投入酒精检测仪等装备,对涉嫌醉酒驾驶的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以保证处罚依据的客观公正,做好取证工作,对查处的所有酒后驾驶违法案件及时全面录入相应系统。同时,加大执勤民警安全防护装备投入,执法时统一着装,将规范设置和有效使用的责任落实到各个检查点,落实责任人,切实保障执勤民警人身安全。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集中统一行动中,依托收费站、执勤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驾驶人发放提示卡等方式,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为加强酒驾整治的社会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酒驾整治舆论氛围,积极与辖区电视、报纸、网络、电台等媒体联系,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通过现场采访违法行为人、执勤民警等方式,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起到自觉、劝戒“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安全行驶,拒绝‘三超’”的良好氛围。
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效果。各级领导亲临一线参与执勤、指挥督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支队还派出了督导检查小组,对“酒驾”、“三超一疲劳”集中统一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