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杨学芳)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为合江县春季禁渔期。禁渔期间,在合江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县内各类水产品市场、餐馆、渔港码头严禁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和一切天然野生鱼类,鱼馆(饭店)要拆除有河鱼销售内容的招牌、菜单及其他宣传单;凡进入市场销售的水产品,必须提供货源证明,且经检疫合格并有检疫证明。
合江县强化四项措施,确保春季禁渔期间做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河鱼”。
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县里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水务、财政、公安、工商、交通、文广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和组织开展禁渔工作。
明确要求,落实职责。水务部门负责春季禁渔日常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春季禁渔规定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好禁渔期间治安管理,对非法捕捞并触犯刑法的行为从快立案查处;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市场上非法销售河鱼、非河鱼冒充河鱼销售的行为和非法销售河鱼的餐馆(饭店)、销售非法渔具的经营者;交通、海事部门组织春季禁渔船舶检查;财政部门将春季禁渔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春季禁渔所需经费;文体广电部门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禁渔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水域、市场、餐馆进行管理,确保所辖区域在禁渔期无违法捕捞以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等行为发生。
广泛动员,深入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宣传开展春季禁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严格执法,顶格查处。对违反春季禁渔规定者,执法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电、炸、毒鱼等违法作业和经销电、炸、毒鱼工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