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至18.9万元

2013-07-27 10:39:47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陈雪梅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马小林)近日,泸州市根据《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规定,调整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2013年7月1日起,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去年的16.3万元提高到18.9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去年的10.8万元提高到12.5万元,增幅达15.95%和15.74%。

  调整后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1340元和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46元的6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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