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实习记者 王燕)2013年10月1号即将实施的新《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导游服务费包在团费中。如此一来,大家不用担心被迫购物,但旅游市场会不会如预期的一样,有序平稳呢?
近日,记者针对泸州旅游市场走访调查了多家旅行社、旅游局工作人员、以及市民,对新的《旅游法》的即将实施给出了自己的推测,大部分采访者认为新法尽管促使旅游产品价格上扬,但消费者权益将得到最大保护。
观望 新法实施前旅行社不敢冒然行动
泸州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会长、华侨旅行社总经理古富伟告诉记者,《旅游法》对旅行社有严格的“约束”和处罚力度,多数旅行社都处于观望状态,对于产品报价和行程制定也都是谨慎而为。在中秋或国庆之前出游的,价格依然执行目前报价,但中秋和国庆的价格估计都会在《旅游法》实施前调整。
泸州市春秋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也透露,目前来国庆出游的市民还不确定,很多景区的价格也只是初步预计的价格,“现在泰国组团游的价格在2000——4000不等,最后的价格还要到时候才可以确定。”
涨声 购物婚介被取消 商家或变相涨价
在采访中,古富伟提到一点,虽然目前新法还未正式实施,但是对旅行社自身来说理出顺应新法的对策已经是迫在眉睫。既然购物已经被挪出来,那么旅游市场的产业链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被“斩断”,这意味着如何衔接好这条产业链,如何获利是目前旅行社最大的“困惑”。
“新法的实施正好是国庆黄金周出游高峰,也将是检验新法的第一个旅游旺季,但初步预计,购物环节被取消,团队游的价格将普遍上涨,例如国内的云南、海南等旅游旺季的价格会上涨。”古富伟告诉记者,拿云南举例,以往云南的组团游,单靠导游带团购物就占据整个组团游的大部分收益,而新法的实施,云南组团游的整体价格一定会变相的上涨。
泸州春秋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说出境游和国内游的境况不太一样,就目前的趋势来看,国内游受到影响会比较大,涨幅也会上升。
前景 旅游市场进一步规范 游客成最大受益者
市旅游局旅游执法支队支队长彭飞告诉记者,《旅游法》的正式实施虽然会导致团队旅游费用的上涨,但对规范泸州市旅游市场,促进全市旅游产业健康发展都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给广大市民出游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游玩质量也会得到相应提高。
彭飞说,值得广大市民注意的是《旅游法》中还规定了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也就是说景区将会对进入景区的游人数量进行控制,必要时还会对游客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彭飞表示,全市国庆黄金周旅游产品主要还是以乡村游、近郊游为主,全市来旅游的游客多为自驾游、自助游,所以《旅游法》的实施对泸州市“十一”期间旅游市场影响并不大。
此外,彭飞还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旅游法》除了对旅行社以及景区进行了约束外,也对游客在旅游途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规范,要求游客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