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王燕)为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给市民提供一个稳定畅通的交通环境。并配合全市“压事故、保平安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昨(4)日晚20时,全市公安交警出动警力在主城区多点设卡,针对酒后驾驶进行了严厉的检查。截止昨晚10时,交警一、三大队共出动警力22人,检查车辆200多台次,查获5人酒后驾驶,3人醉酒驾驶。
镜头一:男车主抵赖? “车是我媳妇开的!”
昨晚8时30分,记者在三大队检查点之一的中码头看到,一辆川E71XX的宝马越野车被执勤交警拦下,车辆熄火后,一男一女分别从副驾和主驾位置上下车,但交警发现男车主身上酒气大,便要求其立刻进行酒精含量的测试,但遭到男车主的拒绝,同时男车主还说:“我绝对没有开车,是我媳妇开的,不信的话你们可以调取监控视频。”然而交警告知其按照惯例依旧需要做酒精测试时,男车主无奈之下只有配合。
经测试,男车主的酒精浓度测试结果为51mg/100ml,如果证据证明他确实驾驶过车辆的话,其属于酒后驾驶,将得到相应的处罚。
镜头二: 迫于压力测试前就道出“真相” “我对不起观众!”
在中码头的检查中,陆续不断地有车辆接受交警的检查。大约8时40分左右,一辆川E936XX车辆被拦下。按照惯例,交警对司机的血液酒精浓度进行了现场的测试。可能是“心里有鬼”,在测之前司机就表示出有些紧张,以致还没开测就道出了“真相”,“我确实喝了酒的,我喝了一瓶啤酒!”最后,该司机的酒精浓度测试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酒驾,依旧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在测试完后,该司机还告诉记者:“我知道自己酒驾不对,原本以为一瓶啤酒的量我是可以控制的,但是确实是我错了,我对不起观众!”
镜头三:酒精浓度达到219 “代驾迟迟不来才自己开车回家”
晚上9时许,在交警一大队的卡点,一名50岁男子驾驶车辆被交警拦下,下车后该男子的酒气很大,并且走路已经不平稳。随即,交警对其进行了测试,不出所料酒精浓度测试结果为219mg/100ml,严重超标,属于醉驾。随即,该男子被带往泸医中医院进行抽血检查。
这名50多岁的男子在现场告诉记者:“我承认我是喝了酒,我请了代驾的,代驾迟迟不来我来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据该男子透露,平时的酒量就比较大,但是每次喝酒后都会请代驾,只是这次比较“倒霉”而已。
镜头四:教练车也醉驾 酒精含量高达220超标近3倍
晚上10时许,交警一大队在卡点检查时,一辆教练车驶入了检查区域。按照惯例,停下车、熄火,接受测试。但是当司机还没走出驾驶室,一股扑鼻而来的酒气已经让交警们心里有谱了,下车后该司机接受完测试,交警们发现酒精浓度测试结果为223mg/100ml,数值严重超标,同样被带往中医院进行血检。
该驾驶员最终将按照醉驾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知识普及
关于酒驾醉驾修改后的法律规定
酒后驾车
酒后驾驶机动车延长了暂扣驾驶证的时间,时间为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增加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
醉酒驾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针对该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增加处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该条款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相关鉴定
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79mg,属于酒后开车;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属于醉酒驾车。
用45分钟缓慢喝下一瓶啤酒,紧接着喝三杯茶,5分钟后测试结果,酒精含量就已达到60mg。如果这时开车,就已是酒驾。而喝完一大纸杯的红酒或白酒,便是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