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中院与川大签订共建协议 建教育实践基地

2014-01-02 11:29:4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消息(曾莲)近日,泸州中院与四川大学共建法学专业实践教育基地协议签字在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泸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超美,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唐磊分别在共建协议上签字,双方将就法律教学、科研、实践及法律人才的培养等事项进行合作,共同建设实践基地。

 
 

据悉,“四川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建立,是泸州中院在与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警察学院共建教育基地后的第四个院校。

2012年以来,泸州中院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省法院关于建立“四川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的安排部署,积极主动与院校合作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旨在通过加强法学院校和审判实务部门合作,搭建法院与法学院校之间的互动交流平台,采取接受在校生实习、观摩庭审、指导模拟法庭、提供案列和教学等多种形式,协助法学院校开展实践教学,提高法学院校学生法学实践能力,促进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着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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