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2014-02-11 08:44:39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刘勇 记者 代陈伟)记者从泸州市林业局获悉,泸州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于2011初启动,至2013年底全面结束。规划期为2010至2020年。规划以区县为单位进行编制,各区县均委托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目前,各区县规划已经区县政府批复同意,进入全面启动实施阶段。

泸州市现有林地资源500312公顷,森林面积428002公顷,其中有林地415093公顷,疏林地3517公顷,灌木林地12909公顷,未成林地1625公顷,苗圃地72公顷,采伐迹地712公顷,宜林地3259公顷。

按照生态优先、统筹兼顾,严格保护、持续利用,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等原则要求,至2020年全市林地保有量由500312公顷增至514742公顷,增长14430公顷;森林面积由428002公顷增至477384公顷,增长49382公顷;林地生产率由61立方米/公顷增至65立方米/公顷;重点公益林保持232959公顷(含省级公益林82390公顷)面积不减,比率由46.6%降至45.3%;重点商品林由187131公顷增至184984公顷,增加2147公顷,比率由37.4%降至35.9%。

规划实施的重点将涉及严格保护林地、合理利用林地、统筹区域管理及加强实施保障四个方面。

规划以现有林地资源及区县规划宜林地为基础,编制单位组织人员结合最新遥感影像图斑,深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保证规划林地落实到山头地块。同时造册成图,建立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各区县规划服从《四川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分区、分类、分级和布局,并与本地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时广泛征求发改、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做到部门和专题规划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符合保护利用方向和要求,保证规划得以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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