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中院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2014-03-03 17:33:0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消息(李林夏)2月28日下午,泸州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学锋,市委第八督导组组长张奎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督导组成员黎吉平、市委督导组相关领导出席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治主持会议,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志伟对中院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中院院领导、机关党员、离退休党员91人参加会议。

 

刘学锋要求全院干警:一要深刻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确保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迫切要求。二要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在联系实际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六个“更加注重”的要求,认真查摆法院工作中的“四风”表现。以务实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不虚”、“不空”、“不偏”,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领导带头,强化表率作用。要坚持开门纳谏,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法院工作。

张奎生代表督导组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准确把握好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基本要求。二是以务实管用的措施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与完成全市法院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三是切实做好督导工作。督导组将按照市委要求,紧紧依靠市法院党组开展工作,做到尽职不越位,督导不包办,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

会后,市委督导组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填写评议表,对中院党组、党组成员及副县级审判员就作风建设总体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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