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被罚一万元

2014-03-15 03:52:10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刘旭 向姗姗 记者 丁汀)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工作,加强消防违法行为惩处,切实整治辖区火灾隐患,泸州市消防支队合江消防大队对辖区的各类单位场所开展了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现场督促整改、跟踪帮扶整改等方式,保障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2014年3月11日,合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对辖区的室内装修工程开展监督检查,在检查某饭店装修工程时,检查人员发现该装修工程顶棚使用了大量的木质可燃材料,未经防火处理,火灾隐患已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检查人员立即现场对其实施了临时查封,并于次日送达了临时查封决定书。经调查,该饭店装修工程施工单位为1家装修装饰公司,该公司负责整个装修工程的室内装修装饰及涉及消防方面的工作,该公司在对饭店装修工程施工中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此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之规定。

 

12日,合江大队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施工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通过询问调查,证实该公司消防违法行为属实。在询问过程中,大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晓之以理,耐心向其讲解装修工程室内装修材料耐火等级的重要性,耐火等级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迅速蔓延扩大火灾损失,对自身及他人都将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该公司负责人意识到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险些酿成大错,积极配合大队调查处理。询问查证结束后,大队依法告知了该公司责令停止施工装修工程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大队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无异议,不提出陈述和申辩,不要求听证。

 

14日,合江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向该装修公司送达了责令停止施工该装修工程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公司签收处罚决定书后及时到指定的银行如数缴纳了罚没款。

据了解,下一步工作中,合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将会全力加强辖区消防监督执法力度,落实专人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确保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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