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向姗姗 记者 丁汀)为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依据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的指导意见》要求,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与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出公告,确定从即日起全面启动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改进消防行政审批方式,实行消防技术审查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
重点部署开展,工作分步实施。按照全省推行消防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三步骤规划,泸州市作为第二批启动该项制度的城市,市公安消防支队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学习宣贯部局和省消防总队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研究讨论如何推进消防行政审批分离工作。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分离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消防支队在消除思想障碍后,支队长杜国仁、政委田勇及时向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大力支持。针对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分离可能会大幅增加群众经济负担的现实问题,支队主动协调住建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明确了新建工程消防技术审查时不能新增收费,对装修、改建工程消防技术审查实行比现行标准更低的收费标准,尽可能地降低建设单位成本。
媒体助阵宣传,全面营造强大声势。为最大限度的告知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3月26日,消防支队与公安、住建部门联合在市级各大媒体发布了公告,告知社会各界泸州市全面推行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时间、范围、内容、时限及责任,营造了该项工作的良好氛围,至此,泸州市消防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正式启动。
一位社会单位代表在了解该项制度后表示,“这种方式进一步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质量和办事效率,更方便了广大群众。”
事实上,通过分离制度,从机制上加大了对消防行政审批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力度,从根本上保护消防执法干部,促进廉政建设,促进整个队伍的健康发展。
分离制度主要包括:将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将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查验收,消防设施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现场检查测试;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仅对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行政审批的申报材料、社会技术服务机构提交的技术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消防设计审查、自查验收、消防设施检测质量实行监督抽查,作出消防行政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