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王燕)昨日,记者从泸州市城管局获悉,为了规范利用城市公共空间进行文化商业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共空间合理利用,泸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空间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严格控制人数在200人以上或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活动
《通知》指出,泸州市城管部门将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即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公园和室外活动平台等公共空间的监督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公共空间。
全市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城市重要节点、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在200人以上或者占用面积在200M2以上的大型活动的举办。
大型活动举办地将分门别类 文化、公益、商业将划定地点
《通知》规定,今后百子图广场可以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不能举办商业活动;报恩塔广场、大梯步广场、重百广场等地,只能举办非大型的公益性文化活动;西南商贸城,可以举办文化活动、商业活动;城市主要干道和人行道则禁止举办任何活动。
《通知》对城市公共空间进行了功能划分,各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使用城市公共空间举办活动的,必须看准公共空间的功能属性,再进行申请。
文化活动举办地点:百子图广场、西南商贸城广场
商业活动举办地点:西南商贸城广场
非大型文化、商业活动举办地点:江阳区钟鼓世家广场、佰腾数码广场、摩尔平台、水井沟汇通右侧平台、龙马潭区科维广场、摩尔玛特广场、移动广场、佳艺美庭广场
非大型公益性文化活动举办地点:江阳区重百广场、报恩塔广场、大梯步广场、龙透关公园广场、江阳公园广场、龙马潭区城北广场、双桂广场、中国酒城大剧院前区广场、区政府广场、龙马广场
这些地方不得举办文化、商业活动:江阳区江阳路、酒城大道、星光路、龙透关路、连江路、城南大道至泸州南高速公路口、酒城大道至泸州西高速公路口,龙马潭区龙马大道、蜀泸大道等城市主干道及人行道。
办理使用空间审批 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据介绍,使用城市公共空间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交以下资料到公共空间所在地的区级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空间审批手续。这些手续包括书面申请,单位、部门、个人的资质证明材料或身份证明材料,与空间所有者或管理者的场地使用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使用公共空间举办活动的实施方案(包括主题、内容、方式、规模、活动时间、占用面积、平面布置图,以及环境卫生秩序保障措施、公共设施保护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