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刘旭 李婷 记者 丁汀)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单位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切实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泸州市合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的各类单位场所开展了监督抽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坚决实施严惩,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2014年6月4日,合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的单位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在检查某西餐厅时,检查人员发现该场所只有1个疏散楼梯,经现场测量,其宽度为0.75米,疏散楼梯宽度已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检查该场所消防设施设置情况时,发现该场所存在应急照明灯数量不足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不符合标准的火灾隐患。该餐厅火灾隐患严重,已构成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情况紧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很容易造成重大损失。
检查结束后,大队立即组织全体干警召开会议进行集体研究,经研究,参会人员均认为该场所火灾隐患符合临时查封标准,一致同意对其实施为期20日的临时查封。当日下午,大队监督执法人员首先与该餐厅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向其讲解疏散楼梯在紧急情况下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疏散楼梯就是1条生命通道,疏散楼梯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直接影响到场所内部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并告诉其全国各地近年以来因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问题带来的惨痛教训。
该餐厅负责人深刻意识到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险些酿成大错,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大队工作。随后,大队依法向餐厅负责人送达了查封20日的临时查封决定书。该餐厅负责人对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没有异议,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场所包间及配电箱无异议。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在其包间及配电箱上粘贴封条实施了临时查封。